关于开展 “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刘金旺  时间:2019-4-25  浏览:1125

鲁企联〔201821

关于开展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倡导我省企业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和谐与统一,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决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明确提出了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地引导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也有利于企业突破国际贸易壁垒,顺利参与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供应链,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既要快速发展经济,又要关注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广大企业要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在通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获得利润的同时,统筹考虑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尊重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热心公益事业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二、培育工作企业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三年以上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参加。

申报条件:

1、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社会信誉好,近三年内无工商、税务、质监、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海关、消费者权益、银行等方面的不良监管记录。

2、坚持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在行业及社会上有较高的认知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员工、债权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在企业内部推进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并取得成效。

3、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方式、调结构,不断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4、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注重节能减排。

5、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维护员工权益,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6、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三、管理机构

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申报、培育、认定和发布工作的管理、监督机构为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设立由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校、学术研究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专家组成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山东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办事机构为办公室,设在省企业联合会。

四、工作程序

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培育工作,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和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工作程序包括:申报、审核认定、宣传推广、监督四个阶段。

1、申报。企业可自行申报,也可经由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及省内各行业协会推荐参加。申报企业须按要求详细填写《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报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申报表格可到省企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sd-ec.org.cn)下载。

2、培育及认定。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山东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并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候选名单。

组织专家对通过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帮助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从而更加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初审名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公示期满且无任何异议的企业,认定为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

对培育过程中社会责任意识强并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认定为山东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经营者(申报表格见附件2)。

3、宣传推广。召开发布大会,向优秀企业颁发证书。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全面展示、总结和推广优秀企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4、推荐优秀企业参加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开展的“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活动”。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省直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推荐,使优秀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陆续组织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专家,为优秀企业提供社会责任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规避社会责任风险。

5、监督。被认定为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的应更加积极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对评价和公布后发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经核实,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称号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申报企业、推荐单位请于2018615日前,将《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申报表》和《山东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经营者申报表》(均为一式两份,盖章原件)报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工业促进部。同时将上述各项表格和企业形象标识(LOGO)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人:刘金旺   王巧婧

联系电话:0531-88825770

    真:0531-88825775

指定邮箱:qyxypjwyh@163.com

    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212101

    编:250101

 

1 山东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申报表.doc

2 山东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经营者申报表.doc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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